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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制作

焰火制作

安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焰火制作为安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分布区域:

焰火又称烟花、烟火,制作技艺出现于火药发明之后。焰火何时传入安县,尚未发现确切史料。1979年,安县汇集县内焰火艺人生产各种火炮及大型焰火,用于30周年国庆。

基本内容:

据《后武林旧事》记载,宋淳熙10年(1183),宋孝宗曾到浙江观海潮、欣赏燃放烟火。辛弃疾“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朱淑真“火树银花触目红,揭天鼓吹闹春风”……从这些南宋诗人妙语中,可知当时焰火对于烘托节日气氛已经起到重要作用。

主要特色价值:

焰火的种类多样,燃放时,绚丽多姿。如“金蝉子”尖声长鸣,“地老鼠”就地打旋,“照明弹”可让夜空变成白昼,“炮打明月”连响带冲,“降落伞”从九天之上徐徐散落,“盘子花”急转喷射,“还马炮”逆向对射……更为神奇的焰火,还可呈现戏曲人物、神话故事,如“哪咤闹海”“武松打虎”“嫦娥奔月”等,一幕一幕,变幻莫测,极其壮美。

濒危状况:80~90年代,安县曾有焰火生产作坊,后因安全事故频发,纷纷停业。2002年,安县人民政府驻地迁址花荄,为庆祝这600年一遇的大喜事,新老县城同时燃放焰火,是夜,两地变成童话世界。到2008年,安县焰火制作技艺传承人多已老迈、病逝;全县各大场镇销售的焰火,都是外县和外省的产品。濒于消失。

传承人状况:朱祖绪联系电话08164368727段方华08164691717

信息来源: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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