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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苏尼舞

彝族苏尼舞

彝族巫师苏尼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时代,其巫事中的舞蹈——苏尼舞也应运而生。

在有些出版的书中,认为苏尼的产生晚于彝族毕摩,年代不远,是一个人得了精神病久治不愈,已故先人中曾有苏尼,认为有“阿萨”神附体,“请毕摩祭‘阿萨’神,给以羊皮鼓,病愈即已相传”。“最早的黑彝苏业(注:‘业’,即‘尼’)传说是昭觉竹核的底窝刻木……当不出明代初年”)依此说,凉山彝族苏尼舞的历史亦不久远。但,既然“先人中曾有苏尼”,其法器羊皮鼓又早在底窝刻木之前就已存在,何况传说不能代替史实。那么,其历史自当往上追溯。

有学者认为:“毕摩是直接起源于上古的苏尼(萨满)。苏尼最早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上古时期的苏尼与后来出现的毕摩是相通的”(引自《毕摩文化论》第28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出版)。同此说的又有:“毕摩起源于彝族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公社时代,是彝族原始宗教发展到较完备阶段的产物”(同1第3页)。彝文古籍《狞猎祭祀经》记彝族母系时代狞猎祭祀的祭司为女性“姆”;彝文《列吉阿博惹》(中央民族学院编译室翻译)说:传说苏尼是君长的舞师演变的。据以上所论,再联系苏尼附体之“阿萨(又称“阿撒”),系原始信仰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的产物之时代背景,苏尼与其祭祀舞,当发韧于母系时代。

【分布区域】

彝族苏尼舞分布于布拖全境和州内其他县彝族乡、村。以布拖为中心和代表。在布拖县分布于全县27个乡3个镇190个行政村。

【基本内容】

彝族苏尼舞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1、苏尼的法具与职能

苏尼为巫师,不识文字,不会书写,没有经典,非世袭,以男性为多,也有女性(称“嫫尼”)。主要法器是一面羊皮鼓(彝语称“格则”)。圆形,双面绷羊皮,内装浣子(一种植物硬米子);用绳拴于木柄(称“则摩”,柄上系有铜铃(称“者珠”3个;曲形击鼓槌(称“再赌度”)1个。苏尼的职能主要是替人“跳神禳鬼治病”,有时也兼占卜、招魂等。

2、仪式过程

确定禳解牺牲为鸡或猪或羊备用,作法时苏尼做草人数个,拴在病人颈上(男红线、女蓝线)。牵备用的牺牲,绕病人走一转,并由病人向牲口内吹气,以示病魔已传至牲畜身上,苏尼即开始念咒作法。法毕,打杀牺牲,取五脏查看病之所在,又作法念咒,最后将病人所拴的线割下,拴在草人头上,送至户外荒山,驱鬼法事完成。

3、苏尼舞与其艺术表现

仪式开始,苏尼盘腿坐于火塘上位(彝语称“嘎拉几”每段仪式过程如此),左手持鼓柄,右手持鼓槌,念咒击鼓,并作一些动作,这时叫“者迂者格”。诵词时,常将鼓面贴进面部,轻缓击鼓,以微弱的鼓声铃声伴奏。颂词丰富,以念诵、吟诵、歌唱方式表达,音调多变。

当坐念(唱)过程到一定时候,迎请之“阿萨”及各神灵到齐,苏尼准备起舞,两腿微微抖动,再颤动全身,然后慢慢起立,慢步走至室中,渐渐进入热潮,全身抖动,连续向左右甩动头、肩、臀部,颤动更加剧烈;向左右前后迈走、摇摆、转身,双脚左右交叉跳踏,原地双腿向外半蹲;面对众人,双手持鼓至胸前、肩、背、头、臀部剧烈抖动;然后以左脚为重心,右肢为动力向右旋转,时间长达10-20分钟之久,圈数达数百之多。接着,时而弓腰伸手握鼓转,时而将鼓在手腕上转;时而把鼓放在背上,鼓向左右两肩移动;时而将盛有白酒的木碗放在头上转;时而狂蹦;时而跳跃。舞时口中还说“山羊在爬岩”等词语配合。又通过多种动作姿态和表情,以多变的舞蹈形体形象,多种表演,把人引入神秘鬼幻的意境。其舞蹈是有节、有序、有情、有“魂”的。

4、苏尼舞及其综合艺术

苏尼舞的表演综合有服装、饰物、道具、造型,其中主要的是:音乐(歌唱、击乐)、诗歌(颂词、咒语),即原始艺术的“三一致”;再有,由巫术演进的杂技、幻术、特技等。

苏尼的唱词涉及天文、地理、山川、河流、历史、神话、传说、风俗礼制、名人名言、尔比尔吉(格言谚语)等。词的格律为五言、七言、九言。语言生动,逻辑合辙,富于想象,音韵协调。加上羊皮鼓的伴奏,节奏时缓时速,时疏时密,热潮时如骤雨雷鸣,震憾人心。苏尼在法事中,还表演一些有如杂技般的高难惊险动作,如:赤身舞火棍、火把、火链;口叼全羊在头上,周身滚动;在沸水、滚油中捞蛋、取物;口喷焰火,舌添烧红的铁铧等特技。

【基本特征】

彝族苏尼舞的特征一是巫事的职能,原始文化的特征,凉山彝族苏尼属于原始宗教范畴。苏尼的附身神“阿萨”被认为是由人的灵魂变成的“善神”,它能给人屁佑,帮助苏尼禳祛那些不好的灵魂变成的“恶鬼”;苏尼作法除要迎请“阿萨”之外,还要请鹰、虎、熊、河流之神共同作法,这表明其自然崇拜与鬼魂崇拜的特征,是原始信仰、原始宗教的巫文化。它是远古社会的经济和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精神生活反映,是一种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现象。因此,苏尼文化尤其是作为表演手段的舞蹈形式,是不能完全以巫术迷信,落后反动加以排斥和否定。诚然,进入阶级社会后,宗教被统治者利用,发展到后来尤其成为人为宗教后,就如马克思所说是毒害人的“鸦片”。然而,凉山彝族的苏尼,被认为远比原为统治阶层兹、莫、毕中的“毕摩”其社会地位低下得多;苏尼的职能与活动,尤其是其“尼”,仍保持着原始巫文化的特征与功能;在实际生活中,群众请苏尼作法治病,要比请毕摩所花费酬劳少得多。由此看来,毕摩属于上层,苏尼则属于平民;它的“尼”尤其舞蹈,受到群众(平民)欢迎,不仅是原始文化的引力,还有平民化的特征。二是艺术与巫术杂糅,即娱神更娱人的特征,“巫能歌舞”,“鼓能通神”,这是巫的箴言。原始祭祀的两种手段:一为物质祭献,杀牺献神;一为精神的献艺,以艺术的手段(主要是歌舞)娱神。原始宗教和艺术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互相影响、互为作用,二者之间不存在渊源关系,有同源同构和共时性;巫术与祭祀杂糅,祭祀巫术与艺术杂糅,既娱神又娱人,二者合一,互为依存。

苏尼之所以要用高超而纷繁的舞蹈和音乐(击鼓唱诵)手段作法,正如以下所述:“首先是通过迷狂状态中的巫术性行为与驱赶病魔,他采用的主要手段是舞蹈……和有律动的歌唱……,这些在巫术祭祀活动中起着一种特殊的无与伦比的作用”(萨克斯《比较音乐学—异国文化的音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凉山彝族苏尼舞,其“形”是驱邪、娱神,而“实”更加突出了娱人的旨意和作用,尤其表现在那些几乎游离于仪式本身之外的杂技、特技表演上。与其说是给神看,不如说是给人看,娱人的效应更加强烈。三是技艺和艺术性高,观赏性强的特征,为了显示请神、禳鬼的法力,也为了刺激顾主和看众的引力;反过来,也激发舞者在技巧、技艺、技能方面功夫,提高炫技性,以显示本人的法术本领和法力,藉以抬高身价。从而推动苏尼舞在舞姿、造型的艺术性和表演水平方面,不断花样翻新,人各有长,多显其能。这种趋势有它内在要求,正如《乐律全书》说:“乐舞之妙,在乎进退屈伸,离合变态,若非变态,则舞不神,不神而要感动鬼神,难矣!”,彝族苏尼也深知其奥妙,因此,苏尼舞才获得了技巧性、艺术性和表演水平的高难发展。它的这一优势与特点,突出于彝族所有传统舞蹈之上,这一事实在1986年秋由全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总部在西昌开的”全国彝族舞蹈学术讨论会”上,有人归纳彝族传统舞蹈后认为:“彝族舞蹈大多是脚上的动作变化,上身动作和姿态极少,从而也不可能有更多舞姿造型”(《彝族舞蹈学术讨论会论文专辑》第14页)。难怪,苏尼法事时的击鼓狂舞,也许除病人自己或其家属关注其驱鬼治病的目的之外,其他人更加在乎的是表演的舞蹈、音乐和杂技特技。从中获得欣赏的满足。四是彝族舞蹈中独有的、最古的形式,羊皮鼓作为苏尼的巫师符号性标志,又作为苏尼舞的代名,它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在我国彝族地区,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以及地理分割,支系繁多等诸多因素,不仅形成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文化形态上也是风采各异,形式有别。正如上述《彝族舞蹈学术计论会论文专辑》中该文所归纳的彝族舞蹈的七大类中,都没有“羊皮鼓舞”,鼓舞中只有铜鼓舞、大鼓舞、花鼓舞,与羊皮鼓属于不同种类,云南、贵州、广西皆如此。那里的巫师,除极少属凉山彝族系的有用皮鼓的“苏尼”外,凉山苏尼羊皮鼓舞实属独有。

本文“历史渊源”中说:“毕摩是直接源于上古的苏尼(萨满)”。的确,从现存和历史上考察,巫师至今用羊皮鼓的,有:北方的萨满,藏族的寺庙和民间的热巴,四川阿坝羌族祭司“许”,为数不多。凉山彝族苏尼用的羊皮鼓,与羌族“许”(又称“释比”),用的羊皮鼓如出一辙,有相同的器形,相同的用途和功能。这表明凉山彝族苏尼羊皮鼓保持了祖先古氐羌人的传统,是原始的遗存。

【基本价值】

1、原始宗教和民族文化的历史价值

凉山彝族苏尼巫文化属于原始信仰、原始宗教范畴。“原始宗教信仰与民族感情、风俗习惯、道德规范以及文化艺术融合一体,常被视为民族文化的核心”(《中国宗教音乐》第223页,田青编)。它产生于原始时代的经济基础,是蒙昧时期获取的抗衡于自然和鬼魂的精神力量,它支撑着人们走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它的历史价值是显而易见的,是不可忽视的。

凉山彝族苏尼文化自当也应有上述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仅就苏尼的经咒、诵词和唱词中包括有上自天文、下至地理、社会生活、人伦礼仪、文学艺术等内容,丰富的民族文化现象和核心内涵,透露出与彝族组先们的沟通信息,这对于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如: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文学艺术等;对属于社会基础的经济、生产、生活方面的学科,开展科学研究无疑是有相当价值的。

2、发展民族艺术的借鉴价值

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都是需要继承的宝贵财富。根据“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原则,我们要借鉴的是苏尼舞蹈形式,而不是他的巫术内容和职能。广为流传在我国北方的“太平鼓”,就是由“萨满”跳神的单鼓演变而为群众所用的。彝族苏尼歌舞,它以舞为主,融音乐诗歌“三位一体”,还包括一些空间艺术和视觉艺术在内的综合的艺术形式。尤其是它的舞蹈,在彝族的民间舞中技高一筹,凸现高超。自新中国建立后,凉山的首批文艺工作者就开始发掘,1958年凉山社会完成民主改革,举办的首届农村群众业余文艺会演,“皮鼓舞”就被彝族群众作为自编节目表演,受到欢迎。其后,凉山文工团编创成专业性的表演节目,在州内、省内、国内演出,获得肯定和好评。历史的经验说明,单就其舞蹈形式就值得发掘与继承借鉴。何况苏尼文化还包容有民族文化的广泛内容,就其艺术方面,除了舞蹈还有音乐、文学、美术等,从中借鉴,对发展与弘扬彝族的民族文化艺术是大有可为的。

3、合理开发利用的现实价值

原始宗教作为民族文化现象和上层建筑领域,对它的历史和作用,对它的研究,在世界上乃至国内已经得到相当重视。略举一二,如云南在1993年就编成了大型专著《毕摩文化论》,贵州亦然;中国艺术研究院田青编《中国宗教音乐》等。就四川凉山彝学会对彝族毕摩、苏尼文化的考察、研究作了大量工作,并作出了相当成果。党和政府贯彻民族自治政策,并尊重信仰自由,正确引导,毕摩、苏尼文化已经得到应有的社会和文化地位,以及群众信仰的自由。在凉山自治州和县,还举办“毕摩文化节”的大型活动;在大型文艺表演活动中,出现的毕摩、苏尼的文化形象和艺术形象得到塑造,丰富了民族文化艺术的形式,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是有一定现实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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