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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炼火

磐安炼火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磐安炼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炼火是一种古老的民俗活动,主要流传在磐安县双峰、仁川、深泽乡一带和附近的一些地区。传统社会里,地方上遇到灾祸、瘟疫,或是村民生病,往往要请人主持法事仪式,又称“踩火”。参加的人数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活动有一定的戒规、仪式、程序,夜间在广场上举行。届时需要大量的木炭、干柴,在广场上分别堆成若干堆,燃成熊熊大火。炼火者赤膊、光脚,高歌狂舞,大声呐减,冲进通红的火炭堆上奔跑,动作粗犷有力。踩火与原始社会狩猎到野兽时围着篝火庆祝狂欢的场景颇相似,山区以篝火驱野兽也由来已久。在后世流变过程中又带上巫术色彩,以为可以用来驱赶妖魔鬼怪,祛瘟去邪,避祸消灾,成为法事仪式而相沿成习。近年来,当地民众尝试在传统基础上增加了钻火箍、在火堆中滚叉、武术等表演与阵图,使整个活动更具地方特色和古老的艺术氛围。

炼火场景宏大,气势壮观,热闹非凡,表演集音乐、舞蹈、体育、武术、戏曲于一身,是一门综合性艺术。整个演练过程伴随着“四方乐”、“大头舞”等舞蹈形式,有锣鼓、唢呐伴奏,山民念唱,还有侯阳高腔、婺剧乱弹、时调等戏曲演唱,曲牌多选“点绛唇”、“满江红”、“朝天子”、“小桃红”等,其较高的艺术性和综合性是其他单项文艺活动无法比拟的。

随着社会发展,科学水平提高,生活习俗改变,炼火活动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逐渐缩小。针对这种情况,磐安县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传承的措施:进一步开展炼火项目的普查工作,深入细致地摸清历史沿革、分布区域等基本情况,并进行归类整理,建立数据库,抽调人员《炼火资料集成》。建立炼火表演基地,在民间艺术展览馆中设立炼火专馆。组织了5支以上的炼火表演队伍,恢复所属分布区域的炼火表演活动。建立炼火原生态文化保护区,进行综合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定炼火专项保护五年规划,建立了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炼火项目保护工作小组。

2005年,磐安炼火被列入浙江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磐安县被命名为“浙江省民间艺术(炼火)之乡”。炼火表演对于增加当地的文化内涵和知名度,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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