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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朝鲜族回婚礼)

婚俗(朝鲜族回婚礼)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婚俗(朝鲜族回婚礼)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朝鲜族的先人们曾长期实行“男归女家婚”,即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并在新娘家居住若干年,而后带领妻子儿女返回自己家里。到了朝鲜王朝时期(1392-1910),统治者在儒家思想观念的影响下,认为这种婚娶习俗是“天地倒置”、“阳反从阴”的陋习,极力主张按照儒家观点推行在结婚当天把新娘接回新郎家的“亲迎”方式。但因习惯势力的阻挠,难以推行,于是创造出了把固有的“男归女家”方式与中国的“亲迎”方式折中的“半亲迎”方式。按照这种方式,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以后,只住两天,第三天带领新娘返回新郎家。半亲迎方式成为近代朝鲜民族的主要婚娶方式,现在所说的朝鲜族传统婚娶方式即指这种方式而言。中国朝鲜族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实行“半亲迎”和“亲迎”两种方式,其中以“半亲迎”方式为主。建国以后,统一为“亲迎”方式。

传统的朝鲜族婚娶方式包括议婚、大礼、后礼三大阶段。

议婚包括核对宫合(对照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书写婚书、涓吉(确定结婚日期)等内容。大礼包括新郎家向新娘家赠送礼装函(彩礼箱)、奠雁礼、交拜礼、合卺礼、新郎接受大桌等内容。后礼包括新娘前往新郎家接受大桌,第二天举行妇见舅姑礼等内容。朝鲜族传统婚礼以儒家的婚姻观为文化内涵,在婚礼形式上具有鲜明的象征性。朝鲜族传统婚礼的这种象征性特点与西方婚礼的盟誓性特点形成鲜明对照。

中国朝鲜族传统婚礼是中国朝鲜族先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不断融合发展而形成的,同时将其它民族的风俗吸收、融合于自己的风俗之中,是中国朝鲜族人民的智慧的结晶、文化的集成。

如今,朝鲜族传统婚礼这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于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信息来源: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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