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灯歌
利川灯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利川灯歌是利川民间逢年过节、喜庆-,载歌载舞,划地为台,以彩龙船为道具的民间演唱形式。古时,只在春节元宵演唱。由于其演员化妆、舞姿已具戏剧雏型,所以俗称“灯夹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利川灯歌逐渐与年节习俗分离,成为一种群众喜庆休闲,随时都可进行的群众文化活动。
利川灯歌所玩之灯——彩龙船始于明末清初,所唱之歌——又称灯调,由本地传统民歌结合玩灯特点世代演唱而成,别具特色。歌唱内容多为本地风俗人情和男女情爱,语言质朴,方言方音,衬词多,衬词美,妙趣横生,魅力无限,民族地方特色十分浓郁。旱地划船,巴山楚水,舞的是龙舟竞渡,演的是彩龙飞舞,唱的却是上山砍柴、园里种瓜、妹娃拜年,生活、劳动情景趣味盎然,巴、楚文化完美溶合,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
2010年,湖北省利川市的“利川灯歌”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音乐项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