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歌
手歌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手歌是一种运用肢体动作配合口技音乐的原生态表演形式,它不依靠任何道具,单纯依靠两只手,同时借助口中的气流,有技巧地拍打分合,能够击奏出旋律和节拍。
手歌的创作者为汾西县勍香镇人要瑞昌,他师从河北省沧州市刘同赏师父和郭世武老先生,经30多年的探索、创新,逐步创造出的融口技、杂耍为一体的的民间绝技。手歌的基本技术要点是两手围在嘴边,与嘴里流出的气流相击相呵,发出的音频可以模仿犬叫、鸟鸣、开火车、手打快板等声效,还可以用手歌奏几十首优美动听的歌曲、京剧,甚至可以用手歌为外国电影配音。要瑞昌手歌的主要表演曲目有《我爱北京天安门》、《常回家看看》、《社会主义好》、《我是一个兵》、《- 》、《泰垣尼克号》、《黄梅戏》选段、京剧《红灯记》等,他还为多部电视剧用手歌表演形式配音,其表演艺术博得中外多名民间艺术专家的高度赞赏,被誉为“中华一绝”手歌大王。
手歌表演艺术极大地发挥了口腔和双手的潜能,丰富了当地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具有比较重要的社会、文化、经济价值。
信息来源:山西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