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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杖头木偶戏

陕西杖头木偶戏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陕西杖头木偶戏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杖头木偶戏是陕西独有的戏剧表演形式,也称“跑台子”。反映了陕西的风土民情,是民间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显著特点是:木偶的头部多用木头雕刻而成(后增加了纸质头),根据剧中人物的特征,用夸张的手法,使角色的特征更加突出、鲜明。木偶表演时,由操纵杖头木偶的人自己边舞边唱,或者由他人在幕后配唱。演唱的主要形式是用秦腔演唱。角色上可分为生、旦、净、丑。配乐有文武场面,所用乐器的曲牌、板路与秦腔大戏相同。而且木偶戏可以表现出许多大戏舞台上真人无法表演的高难度动作如“孙悟空”的“腾云驾雾”等。由于表演方便,道具简单,表演的内容通俗易懂,从而班社分布广,演出活动广。凡有祭祀、节庆和民俗活动都要请木偶戏演出,主要是人员少、花费廉、小型简便,既热闹又实惠,娱神又娱人,深受百姓欢迎。

杖头木偶艺术的唱腔秉承了秦腔的特点,高昂激越、强烈急促。尤其是花脸的演唱,以情动人,富有夸张性。其艺术风格独特,行当角色分工细致,木偶头雕刻形神兼备,表演细腻,动作传神。

陕西杖头木偶一般偶高3尺左右,装有三条操作杆,两条牵动双手,一条支配头部与身躯表演。其最具特点的是“内杆木偶”,即手棍在衣服内的木偶,是由中棍(一个长约80公分,直径3公分上粗下细的松木棍,在顶端75公分处横装一个长20公分,宽8公分,厚2公分的木板做肩膀。肩膀的中心有一方孔的前面有一小圆孔供木偶头部的眼线和嘴线通过),手棍(两根长75公分,直径1公分左右的实心竹子,竹根朝下,在竹梢的66公分处弯曲30度,顶端各装一木头刻制的拳头,拳头分左右手。中心有一圆孔以备安装把子、道具等)。木偶头的制作:选用柳木或杨木雕刻成周长为八寸的头型,然后经过细胶泥土和稀胶水敷于偶头外面,填平有伤痕之处,打磨后根据剧中人物的特点进行着色彩绘而成。

乐器主要有四面鼓(即报鼓)干鼓,战鼓、堂鼓、大锣、小锣、大铙(也称铰子)小铙(也称煽子)板胡、二胡,扬琴、斗翁、大提琴、笛、唢呐、号等。代表剧目:《斩李广》《打镇台》(又名《秋江月》)《斩黄袍》(又名《斩郑恩》、《桃花宫》)《周仁回府》等。

陕西杖头木偶分布于全省各地,尤其是关中地区班社众多,还有汉中的洋县、商洛的丹凤县和洛南县等。民国时期著名的杖头木偶班社有:蓝田县胡曹娃秦腔木偶班、丹凤县成顺班、鸿禧社木偶班、长安县王麻子及其子王来来木偶班、江东木偶班、兴平县桑镇祝原木偶班、乐育社木偶班、兴平县田阜乡木偶班、洛南县刘中喜木偶班等。新中国成立初期,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的木偶班社近80个。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政府扶助木偶艺人成立了长安木偶剧社和和平木偶剧社,长安剧社改为国营,更名为陕西省傀儡艺术剧团,后又更名为陕西省民间艺术剧院。

2011年6月,陕西杖头木偶戏入选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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