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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县柳条膏制作技艺

黄县柳条膏制作技艺

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
黄县柳条膏制作技艺为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

黄县柳条膏(又称“琥珀万应膏”、“黄药膏”),因产地在黄县(今为龙口市)且配方中有柳条而得名。

相传,清道光年间,家住黄县城南菜园泊村的王治栋(1844-1922),字云溪,曾收留过一个身负重伤、被清廷缉拿的江湖人士在家养伤。为感谢王治栋的救命之恩,此人在伤愈临别时,将四种疗伤秘方传授与他,其中包括柳条膏秘方。后来,经过王家三代人的精心研制,终成为疗效显著的外用拔毒之药。1956年公私合营时,王家后人王庆臣将柳条膏的秘方献给国家,由黄县药材公司继续生产。1958年9月,“跃进牌”黄县柳条膏正式取得国家注册商标,由此也成为黄县第一个取得国家注册商标的药品。

黄县柳条膏用料讲究,精选马钱子、川乌、草乌、乳香、没药、木鳖子、龙衣、蜈蚣等十几味中药材和当地桑枝、槐枝、柳条等,按配方备好。其制作工艺又特别复杂,为保证药效,熬药需用一口大铜锅,每锅要用香油20斤。如果大批生产,则以此为基数,按比例添加所需各种药材。每一次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备料、0、过滤、靠油、下丹、回锅、浸泡、抻拔、包装等九道工序。

黄县柳条膏属秘法相传,经过精心科学地熬制,尽取原料之精华,药力十足,能够有效地治疗褥疮、痤疮、烧伤、烫伤、毛囊炎等病症,方便实用,质高价廉,疗效突出,且无痛楚,深受广大患者的欢迎。当年王庆臣对熬制膏药有三个信条:一是膏药火候不好不出手,膏药不洁净不出手;二是坚持选用好药材,绝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三是不断改进提高。由于经营有方,恪守信誉,使得柳条膏在胶东及东北各地赢得了声誉,供不应求,转入公私合营和国营后,又得到长足发展。

黄县柳条膏秉承传统,恪守信道,堪称胶东地区民族中医药的骄傲。深入地对其研究保护,对于研究黄县近代中医药发展史,弘扬民族工商业精神,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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