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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花鼓

海安花鼓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海安花鼓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江边海滩,风光无限,无限的风光里更有一番风光,那就是南通海安的海安花鼓。

“海安花鼓”在海安的流传,可以追溯到明代的嘉靖年间。《明斋真识·广陵韵事》有“花鼓传来三十年,而变者屡矣,始以男、继以女,始以日、继以夜,始以乡野、继以镇市,始以村俗民氓、继以纨裤子弟”的记载;成书于清同治甲子三年的《海陵竹枝词》有词曰:“村部平安时作会,觋巫歌舞历年年,敲镇伐鼓都卢语,聒得居人夜不眠”。海安古称宁海,属海陵郡、扬州府,流传于广陵、海陵,并由乡间进入镇市的花鼓理当包含宁海,及至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海安角斜地区花鼓活动仍然十分活跃。由此推算,花鼓在海安地区的流传,已经有三、四百年的历史。

“海安花鼓”和苏北地区的“牵驴花鼓”、苏南地区的“渔篮花鼓”、“洛子花鼓”一样,在明代以前,都属于歌舞相随的戏曲表演节目。海安花鼓的原始表演形式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打场子”,亦称“上秧鼓”,常为八男八女之歌舞;二为“杂戏”,亦称“唱奉献”,其剧目或为歌颂英杰,或为传说故事,或为倾吐爱情。旧时花鼓戏的主要角色有三:一为红娘子(旦角),二为相公(生角),三为骚鞑子(丑角)。表演分三段,先是“打场子”,此为广场演出,以花鼓灯、莲湘、镗锣为道具,表演歌舞杂耍;接着是“唱奉献”,此为演出主体,在室内进行,以“花鼓调”、“莲湘调”、“穿心调”等曲牌演唱折子戏;第三段为“收场子”,仍以歌舞杂耍为主。歌舞中的传统动作是“十八把滚莲湘”,无一定功底者难以为之。杂耍中的高难动作是翘荷花,表演者骑于他人肩上做下腰动作并在唱念中反复做多次。

今日之“海安花鼓”是歌舞表演部分的发展与创新。由于民间舞蹈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由“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引出了“十里花鼓舞不同”。海安花鼓在海安流传的三、四百年间,受到了这一特定地域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影响,表现的是生活在溪水清悠、田禾葱翠的鱼米之乡的村姑,面朝大海、背朝田庄的黄海渔村的渔妇的生活,展现的是她们既热情奔放、又柔美温情的个性,特别是表现村姑、渔妇穿梭织网于花前月下的“颔首、摇肩、展臂、舒腕”,“欲动先出胯,迈步微微颤”的舞蹈语言,活灵活现地再现了村姑渔妇悠然自得的劳作生活,蕴藏着村姑渔妇生活富足的欢乐情怀,这一“海安花鼓”创作形态的个性特色,不同于“牵驴花鼓”的洒脱,也不同于“渔篮花鼓”的轻盈,亦不同于“洛子花鼓”的纵情,而是凸现了这一地域村姑渔妇特有的既质朴、又纯情,既凝重、又柔美的内心世界,属于如清代姚鼐描述的那种“得于阴与柔之美者”,其情其势展现出“如东升初日、如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沧、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廖廊”的阴柔之美。

“海安花鼓”是海安的文化品牌,在中南海怀仁堂参加过为中央领导同志献艺的专场演出;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参加过国庆50周年联欢晚会;在全国民族民间广场歌舞大赛的角逐中,获得过全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在文化部群众文化最高政府奖“群星奖”评比中,获得过“群星奖”金奖;还和来自五大洲及国内13个省市的60多支歌舞表演方队一起,在北京市平安大街上参加过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际旅游文化节的盛装行进表演。人们已经把“海安花鼓”和海安这个滨江临海的新兴城市的文化形象紧紧扣连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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