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杖头木偶戏
屏南杖头木偶戏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杖头木偶戏,源于黄河流域,南宋时流传南方,因戏偶之头部与偶身为一根木棍连成一体,形如木杖而得名,于明末清初流入屏南。屏南小杖头木偶戏是由多种艺术综合形成的戏剧剧种,它在流传过程中,也具有相应的角色行当、偶身制作、剧目文本、演唱音乐、木偶戏台等配套的艺术形式,构成了具有不同于其它木偶艺术形式风格的小杖头木偶戏表现特征。
屏南小杖头木偶保留古代杖头木偶的原始结构,“头像”早期有木刻和泥塑两种,后期用梧桐木雕刻而成。屏南早期木偶较小,偶高仅0.3米,属于精木偶类型,因此,木偶舞台离地高18米,宽1.5米,深0.8米,这种设计是承袭古代杖头戏的舞美特征。
屏南杖头木偶戏的常演剧目,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宗教仪式剧与平讲、乱弹相似的佛教道教法事的愿戏及彩戏,如《目连救母》等小戏;第二类是从神话小说中改编出来的,如《西游记》中《猪八戒讨亲》等;第三类是来自屏南地方戏剧种“平讲戏”的剧目,如《武松打虎》等30多本。
屏南杖头木偶戏在乐器与后台体制,基本上是按平讲和乱弹班的体制,音乐属于曲牌和板腔的结合,早期一个班的乐队为3-5人,后期增加到5-7人。传统乐器有堂鼓、大钹、大锣、小钹、小锣、京胡、二胡、指呐、笛子,后期增加三弦和提琴。屏南杖头木偶戏的流行过程中,仍保留古代杖头木偶的原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