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社火
徐庄位于禹州市西部花石乡,是一个平原村庄。徐庄同乐社起源于1862年同治元年,其前身“火神社”,是由老一辈的民间艺人自发组织的民间文艺团体。据本村老人讲,在民国22年,“火神社”在民间搞得很红火。以旱船、高跷、竹马为基础,发展到如今兼有小车、秧歌、狮子、小品演出、快板书等节目为补充的丰富内容。
主要形式:
1.旱船:5-7人表演,以赶庙会和探亲为素材,以演唱为主要形式,人物表演有公子、小姐和划船老汉。由于旱船造型独特,在禹州及周边地区独一无二,象征一帆风顺,乘风破浪的航船,集中体现了初创者的智慧及艺术构思。
2.高跷:10人以上表演,道具比较独特,其高度在70—80公分,绑在腿上,表演者一般以青少年和成年人为主,表演形式以有规律地变换队形为特征,充分体现了人们追求未来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
3.竹马:6人以上表演,是由竹子做成马的形状与骨架,再披上红布和黄布,装扮仿真、美观独特,表演起来轰轰烈烈,大有叱咤风云之势。
4.小车:5-7人表演,以探亲和外出经商为题材,节目诙谐幽默,象征着年年好运,满载而归。
5.秧歌:35-55人组成的秧歌队伍是同乐社的绿叶陪衬,形成宏大气派,舞步整齐划一,踩着有节奏的鼓点载歌载舞,极为壮观。
6.狮子:25人蹲点表演,以狮子皮做道具,有玩狮者持绣球,诱导狮子嬉戏绣球,多条板凳摆放多种造型,可玩双狮滚绣球,演出声势大,观众众多。
7.小品:在围点表演时,穿插表演一些小品节目,娱乐观众,吸引眼球。如三句半《今日徐庄人》,小品《如此照相》等。
8.快板书:编有作品《我说赵钱孙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