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尔罗斯秧歌
郭尔罗斯秧歌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秧歌,是中国(主要是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北方诸民族盛行的娱乐舞蹈形式。它原为模仿稻作劳动的一种原始舞蹈,后来成为农闲或年节期间的化妆广场表演形式。
清代中期,随着内地居民继续向漠北的迁移,郭尔罗斯开始出现秧歌,逐步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城乡各地群众喜爱的文艺形式。早期的秧歌,是城乡居民自发组织开展。参与人数不多,多半是一支队伍二、三十人。改革开放以后,秧歌发展成为重要文化活动。
秧歌表演形式有地蹦子秧歌、高跷秧歌、舞龙、撅杆、跑旱船、老汉背妻、猪八戒背媳妇、傻柱子等,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今天的郭尔罗斯秧歌形式诙谐,风格独特,广袤的黑土地赋予它纯朴而豪放的灵性和风情,融泼辣、幽默、文静、稳重于一体,将郭尔罗斯人民热情质朴、刚柔并济的性格特征挥洒的淋漓尽致。稳中浪、浪中梗、梗中翘,踩在板上,扭在腰上,是郭尔罗斯秧歌的最大特点。同时,花样繁多的“手中花”,节奏明快富有弹性的鼓点,哏、俏、幽、稳、美的韵律,都是郭尔罗斯秧歌的特色。近年来,在秧歌服饰上又出现了蒙古袍,从而更加增添了蒙古族地域和民族特色。
信息来源: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