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大班会
亳州大班会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亳州大班会”又称“拉秦桧”、“鬼会”,明末清初,乾隆年间亳州有一知州,姓余名汉,此人疾恶如仇、黑白分明,且喜读《岳飞传》,每读到秦桧谋害岳飞时便流泪满面,即命衙役捉拿秦桧上堂受审,从此,便行成了当时亳州的一种民间哑舞剧,即“大班会”。亳州大班会共分五场十三小场,第一场“大登殿”,第二场“阴差搬兵”,第三场“秦相府”;第四场“二登殿”;第五场“过奈河桥”。角色分别有“鬼头”又称钟魁,2、牵板鬼;3、黑白无常,又称黑鸡、白鸡;4、阴差二百钱;5、花鬼;6、大妈妈;7、醉鬼;8、土地神;9、牛头马面;10、钗鬼;11、土地神。亳州大班会是亳州非常宝贵和稀有的一种民间哑舞剧,特点鲜明,内容丰富,其形式在全国民舞中独一无二。
信息来源: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