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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社火(高要春社)

民间社火(高要春社)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社火(高要春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要古为百越之地,处“两广”地理要冲而成为西江流域重镇,亦为岭南文化的发祥地之一。高要围绕社稷崇拜的“春社”民间习俗遍布全境。现存高要5000个以上密集分布各村的“社坛”仍然同各乡村(街道)社区保持着严整的配属关系。

“高要春社”周期较长,从农历二月初延续到二月下旬,在保留传统庆典活动的同时,也融入了岭南文化的许多要素,呈现出更加浓厚的愉悦氛围。

2013年11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高要春社”入选“民俗”项目,也是肇庆市唯一获省级批准并公布的非遗项目。每年农历二月,高要乡村盛行按照传统习俗进行拜祭“社坛”“社公”“土主”“土地公”,开展“拜社”“行社”“行村”“奉香”“放炮”“还炮”“抢炮”“开灯”“食茶果”等不同名称的习俗活动。以社稷坛为中心的春社庆典,以河台镇罗仁村、都权村,白土镇坑尾村,活道镇姚村,新桥镇金山村以及金利、蚬岗等镇最具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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