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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格彩灯(又称花灯)

木格彩灯(又称花灯)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木格彩灯(又称花灯)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彩灯,又名花灯,是我国普遍流行的传统的民间综合性的工艺品。彩灯艺术也就是灯的综合性的装饰艺术。花灯的制作技术来源于广东。

彩灯的产生,是从人类运用火、发明灯、制造灯具等发展而来的。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人类燃起了火堆,点燃了火把,这火堆、火把就是原始灯的起源。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用动植物和矿物的油蜡来做采光的灯。据史书记载,周朝就有了烛灯。到了战国,灯的制造工艺蓬勃发展。汉代是铜灯制作的鼎盛时期。到了周朝,元宵放灯发展成盛况空前的灯市。这之后,各地盛行花灯活动。宋代,花灯发展到了高峰,样式变化万千。到明清时期,花灯活动尤为盛行,样式千变万化,种类逐步增多,规模也有所发展。

明末清初,花灯流传到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护录村录竹屯一带。该村“第一代”传承人周善隆公(1840年出生)十多岁时,对祖上传下的花灯编扎技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对有关扎制彩灯的一整套新方法,刻制了扎制纸灯所需的一整套模板,并形成了木格彩灯独特的风格。之后,这一技艺在周氏家族中世代传承。

“第二代”传承人周正珍(男)出生于明代一个中产家庭,由于学业有成,被朝庭授予“修职郎”。后将传承制作花灯技术授予家中兄弟。从浅入深,从简单到复杂,由小型到中型,再到大型,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第三代”传承人周展佳,在其他制作花灯已有40多年长,他的作品供不应求。周展佳在世时已把制作花灯技术传给他的儿子周春龙,也就是“第四代”传承人,他经过不断努力改进技术,提高制作能力,在市场上有很大的售量。

木格彩灯的制作,工艺相当复杂,大约有100多道工序,主要的流程是:挖掘制模、买竹修灯柱、买纸裁模、印刷、上色、斩麻骨、着装、扎灯架、组装。花灯呈六面体,形体美观大方,主色调为红、黄、青等多种颜色在文房四宝店买白色、青色、蓝色、黄色、红色等普通宣纸或金宣纸,裁成符合灯笼骨架的长宽,就可以自行设计图案了。书法、绘画、剪纸等都可以在小小的灯笼上一展风采。灯身糊好后,还可以用窄条的仿绫纸上下镶边,看起来更为雅致,如果不太擅长书画,用一张薄纸在字帖上描下想要的字样,再将这张薄纸叠在刻板上,用单刃刀片将字迹挖掉。拿掉薄纸,刻板上就出现了镂空的字迹。用白色宣纸做灯身,红宣纸糊在里面,效果相当漂亮。表达出一中兴旺、喜庆的寓意,颇具民族文化特色。

当地人家,在新居落成之时或添丁的当年农历正月初十都要订购木格彩灯,将灯挂在自家厅堂,有“添丁发财,大富大贵”之寓意,俗称“挂灯”。通过“挂灯”这一载体,表现了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由于木格彩灯做工精细,技艺精益求精,声名远扬,产品供不应求。不仅港南区的木格、桥圩、平悦、木梓、湛江等地畅销,而且玉林市的沙塘、博爱等乡镇的人家也慕名前来订购彩灯,有的人家在市场上买不到木格彩灯,宁可花双倍的价钱也要到木格镇录竹屯求艺人赶制。

木格彩灯的代表作品有《白马状元》、《送子花灯》等,木格花灯造型优美、技艺精湛、格调清雅,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但是随着观念的改变,年轻一代保护传统工艺的意识比较淡薄,肯潜心学习这项工艺的年轻人很少,大多只学了些入门的功夫。因此,目前在木格镇,真正掌握传统花灯制作工艺技巧的都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传统手工艺因为工艺复杂,学习时间久等原因,不被年轻人所喜爱。而学会一门传统手工艺需要日积月累地磨炼,还要在师傅的引导下不断摸索经验和方法,传统手工艺家传的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少,手工艺收入不高,一些艺人的子女不愿继承父母的老行当,最重要的是一些手工艺人也不希望孩子像他们一样靠手艺吃饭,家族传承断档的情况与日俱增,培养新的传承人面临着较大困难。现代工艺品充斥市场,彩灯制作流程没有得到更好的提高,手工成本太高,扎彩灯挣钱少,后继乏人,扎彩灯技艺面临失传的可能。认为目前,贵港市、港南区文化部门已高度关注木格彩灯的民间技艺,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的技艺,则需要去保护,不让它们失传。并要求多方筹措努力,给民间手工艺提供更多、更好的展示舞台,让更多人了解、关注民间手工艺。2014年11月已成功申报为自治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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