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子秧歌
鼓子秧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鼓子秧歌分布在今山东鲁北平原的商河地区,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鼓子秧歌源于北宋,成于明,盛于清。据当地著名老艺人说,北宋年间,商河一带连年受灾,包公从河南到此放粮,赈济灾民,并由他的属下把鼓子秧歌传授给当地百姓。后来每逢新春佳节人们就跑起秧歌,以示对包公的感激之情,流传至今,相沿成俗。
鼓子秧歌在商河民间上至老者下至少儿都爱学会跳。全县21个乡镇,八百多个村都能组织秧歌队。秧歌队伍中有伞头、鼓子、棒槌、腊花、丑角五种角色,表演风格迥异,韵味独特。现存鼓子秧歌主要分为“行程”和“跑场”两部分,“行程”是舞队在行进或进入场地前的舞蹈;“跑场”是表演的主体,又分不同角色表演的“文场”和“武场”。鼓子秧歌表演所跑的场子队形极为丰富,有“牛鼻钳”、“勾心梅”、“一街二门”、“六六大顺”、“里四外八”、“八条街”、“四门斗”等百余种。“伞头”动作圆润,“鼓子”动作粗犷豪放,“棒槌”动作轻巧敏捷,“腊花”动作泼辣大方,而颠颤、划圆、蹲扑、跳窜等动作为各角色所共有。
鼓子秧歌舞者众多,组织严密,形式完整,舞技健美,气势磅礴,蕴藏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富有浓郁的时代气息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新中国成立后,鼓子秧歌多次参加全国民间艺术大赛,屡获大奖。1996年,商河县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鼓子秧歌的继承与发展,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