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海灯习俗(庄河)
庄河放海灯广布于沿海乡镇、海岛。
东南沿海乡镇的栗子房镇、黑岛镇、青堆镇、鞍子山乡、西南沿海乡镇的大郑镇、明阳镇、中部地区的兰店乡、城关街道的海洋村、观驾山乡的打拉腰村、黄古咀村和王家镇、石城乡海岛两地。庄河境内的南尖龙凤阁海神娘娘庙、大圈海神娘娘庙、黑岛西阳宫、石城乡的海丰寺、王家岛祈祥园等共12处。
庄河放海灯是由远古渔民为拜祭“海神娘娘”祈求平安出海打鱼而留传下来的民间习俗。且伴渔家生活习俗而逐渐流行,并在民间世代流传。我国有漫长的海岸线,到处都有海神娘娘的庙宇祠堂。
根据庄河历史变革和宗教、民俗活动纪事等考证:从有人居住开始,这里就有祭奠海神娘娘及放海灯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庄河沿海地区的渔民祈求海神娘娘保平安放海灯的习俗一直延续下来,尤其是石城、王家岛海域一带渔民叙说流传海神娘娘民间的传说和放海灯的民间习俗较为普遍。
庄河放海灯习俗沿袭了古老的传统形态。相传,很早以前(明朝中叶),辽南黄海大长山——王家岛海域,一渔家父子在海上迷失方向,在小木船上随风漂流了三天三夜。正在绝望时,父子俩突然发现海面前方有一盏红灯忽闪忽现,红灯总是与小船保持一定的距离,父子俩的小船一直跟在红灯的后面。黎明时分,展现在父子俩面前的是一个小岛,小岛的半山坡上仍有红灯闪亮,父子俩登上小岛,好奇地沿着灯光寻去,发现半山坡上竟是一座庙,庙里有尊身披斗篷的女神像,手托红灯,闪闪发亮,女神像满身湿透,海水不时从斗篷上滴答下来,父子俩当即下跪磕拜谢恩。从此以后,“女神”为父子俩引航的事便在辽南沿海地区传开了。千百年来,渔民“靠海吃海”,出海打渔平安吉利是他们的最大心愿,在他们心里,海神娘娘就是他们的保护神,能保佑他们顺利出海,平安归来。后来,渔民们便把正月十三日定为海神娘娘的生日。年年祭拜,并且施放海灯,祈福纳祥,逐步演化成为今天的海灯节。
每年的正月初十左右,海岛的渔民及沿海的百姓便家家户户开始扎制海灯,从正月十三凌晨起,就有人开始燃放鞭炮,早晨渔民以家庭为单位,大人小孩,三五成群,拿着香纸、贡品(水果、饽饽、酒、五样菜等)到海神娘娘庙烧香、磕头、祭拜、许愿、祈祷。倘若家中有遭遇海难的,额外多烧一些纸;同时还给给海神娘娘披红,用红布条系在海神娘娘的塑像上,或者把红布条系在周围的树杈上,以祈求海神娘娘保平安,出海吉利。晚上吃过“上船饺子”(正月十三海岛渔民要吃饺子,预示一年一帆风顺),天放黑后,便三五成群,拿着扎制的海灯、竹竿、贡品、鞭炮到海边,根据当晚风向选择放海灯方向,当刮北风时,就从南面放,在刮南风时,就从北面向南放,把海灯放到海边时,用竹竿把海灯推向深水,顺风飘向远海,这时岸上鞭炮齐鸣,香火缥缈,磕头、祭拜活动开始,把放海灯这一习俗推向高潮。

